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6-07-07

  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

  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厦门市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基〔2016〕13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本区户籍、本市户籍跨片区申请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

  2.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9日;

  现场预约登记时间为5月14日;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在我区已购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向房产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经申请就读学校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学校在确保招收户籍内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3)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小学所在地的镇(街、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学校于报名前1周向片区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了解其就学情况,若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学校应及时取证,若尚未就学,学校应及时上报镇(街、场)政府、区义教办(《名单》一式二份)。

  4.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③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④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我区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作为过渡(2016年-2017年),2016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我区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具体年限不做要求;2017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我区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满1年。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我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我区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

  (三)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7月1日—7月25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继续实行进城务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向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适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积分计算办法、派位或安排入学办法及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我区教育局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因学位紧张,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岳口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祥平中心小学等六所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外口生源,但在其施教区内有购置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可进行现场登记,非购房的应相对就近选择其他学校预约登记。

  逾期未预约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五、招生工作规定

  (一)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严格执行逐层招生原则,各校招生的层级顺序为:片内生(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购房实际入住者子女、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跨片区(本市户籍因监护人经商<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和外来生(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适龄儿童。除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岳口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祥平中心小学外,其他学校要挖潜扩容,积极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各校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生源;无正当理由,不得招收片外新生;遇到人户分离的,原则上以现居住地小学为招生学校。学校与开发商签有招生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招生。

  中心城区七所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祥平中心小学)继续执行“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一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符合计生政策者除外)。

  (二)认真做好统筹入学工作。贯彻执行市(区)委、市(区)政府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子女、“银城113”人才子女、区拔尖人才子女、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及到我区投资、工作或置业的台胞子女等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就学。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在我区实际居住地(产权房或长期租住房)片区学校安排入学。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要求,做好军人子女统筹入学工作。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应于2016年7月25日前填写《同安区2016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附上相应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确认照顾资格后,送区教育局审批。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指导安排,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预留的学位,则由区教育局指导到其它学校就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各校应严格控制招收跨片区,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同安区2016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和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于8月2日前(造册并附申请材料)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片内招收的或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就读。

  各校招收跨片区申请的适龄儿童,应按户籍地(镇街、村居)造册,于8月中旬告知户籍所在地学校。

  (三)认真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在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根据《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区情,制定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各校要在确保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剩余学位,遵循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72号)要求,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依法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杜绝残疾儿童辍学,确保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小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超出部分不予建学籍。各民办学校要预留一定班级数(具体由教育局教育科民管办另行通知),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六)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各校要切实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服务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原则上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七)增强服务意识确保顺利招生。招生期间,各校要从大局出发,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上岗值班,协助区教育局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招生事宜,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及时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最后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公平。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

  区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我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8月25、26日(若提前,以学校公告为准并报教育科备案)接受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31日前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1.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2.同安区2016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3.同安区2016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4.同安区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5.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印发

  附件1

  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学校

  服  务  区

  第一实验小学

  双溪校区

  1.五甲村,包括看守所宿舍楼、东溪花园、五福楼、畜牧站大院内对外经济商品楼、林业局宿舍楼、为和楼;2.后炉社区中的北镇一里、北镇二里、崎街仔、北镇巷、后炉街、后炉里、后炉宫、太守巷、十字巷、刹口庙、果子园、常青路(部分),包括小坪水库宿舍楼、东溪花园、同顺公寓、祥福阁、北星花园、印发花园、后炉花园、后炉新村、土产楼、为民楼、为安楼、银星花园、新银楼。3.三秀社区(部分)、同新社区(部分),包括银城佳园、华泰广场、南门新村、东溪新村

  第一实验小学

  芸溪校区

  1.芸溪居住公园小区;2.富贵家园1期,祥富佳园,国建瑞祥家园、古龙·翰林阁、古龙·水岸华庭;3.祥桥芸溪里;4.华森国际、公园道一号、厦航高郡和祥郡;5.祥桥社区古溪里原住民

  第二实验小学

  1.祥平社区,包括邮电新村、鹭洲花园、鸿福新村、和力花园、银兴楼、福星楼、祥云楼、祥和楼、祥安楼、得月楼、向阳楼、银益楼、莲兴楼等居住小区;2.西溪社区,包括祥福花园、水湾清城、西溪花园、新城花园、银鹭苑、同成园、祥发楼、佳成公寓等居住小区;3.陆丰社区,包括中福花园、联谊花园、运发公寓、船舶宿舍、同兴楼、银福小区、华清中心城、祥顺新村、大唐世家<一、二期>、富贵家园<1、2号楼>、荣发新村等居住小区;4.祥桥社区祥路里、霞路里(西溪社区辖区内)、莲湖里、外较场里;5.阳翟社区的西亭;6.“金利蓝湾新城”、“锦辉国际”和“银溪春墅”居住小区

  教师进修学校

  附属小学

  1.东山社区社坛、双圳头、后亭、下间、大学、埔地、北门里;2.朝元社区洋板、下埕、田中央、西池里、白礁;3.西池社区西池一里、西池二里,包括阳光清净小区、尚美花城小区、西池小区、育安楼、祥业、祥乐、祥安、祥居、利祥、政协AB、汀溪供销、卫生AB、交通宿舍楼、西城晶华、东山综合楼;4.北门社区包括城北新村、汀溪水库宿舍楼、长城花园、和祥楼 、汽车队宿舍;5.保障性住房

  岳口小学

  1.碧岳社区铺前里、岳口里、华福楼、佳和楼;2.溪边社区溪边街、凤山一里,汇川苑、银鹭苑、温泉公寓、双溪公寓、裕景新城、凤凰城小区、同城湾小区;3.凤山社区凤山二里、岳东里、九曜山里,岳口小区、古龙御园、锦绣江南、银华新村、莲福广场、同福苑、银星商厦、银佳楼、凤岳楼、竹坝综合楼、恒发楼、银湖花园。4.顶溪头社区

  阳翟小学

  1. 阳翟社区圳岸里、二房三里、下店尾里、土楼里、东亭里、昭晖里、双溪口里、泥山里;2. 祥晖社区银城明珠、大唐六期、温馨佳苑、欣发小区、百仕小区和同兴小区;3.教师集资楼、铁道部十七局宿舍楼和西柯镇政府集资楼

  西柯第二中心小学(直属)

  潘涂社区向北厝里、店头里、砖仔埕五柱里、其池尾里、后庄里、红墩里、前后柱里、中厝里、丁字街、山头里

  新城小学

  (直属)

  1.潘涂社区三落里、前宅里、向东里、下栏里、四口灶;2.洪塘头社区:霞阳一里、霞阳二里(孤单厝)、蔡店;3.原乡园墅小区、海尚国际小区等

  洪塘头小学

  (直属)

  1.洪塘头社区霞尾、上店、刘山、刘埭、洪塘头前社、洪塘头后社、塘边;2.美人山社区(禹洲大学城);3.彩虹湾佳园

  新星小学

  (直属)

  后宅社区及后宅社区内的工业区公寓楼,梧侣社区周边楼盘(禹州阳光花城、汉景嘉园、新景.城市天骄等)

  西塘小学

  (直属)

  西塘社区及附近工业区等

  滨城小学

  (直属)

  浦头社区、吕厝社区

  柑岭小学

  (直属)

  柑岭社区

  西洪塘小学

  (直属)

  西洪塘村

  新辉小学

  (直属)

  1.湖垵社区;2.四口圳社区

  大同中心小学

  城西校区

  1.城西社区(城西一里、城西二里、振兴小区、金安、银安大厦);2.西安社区(居安里、舒安里、西安苑、锦华金都);3.同新社区部分(西安广场、松柏林街、大横街);4.钟楼的西面即钟楼的路对面的三秀南里(如三秀南里的17-21梯)、三秀新城①②号楼、银城商厦;5.长青路部分(同安中医院、磐金商城);6.朝元社区埕西里、小西门里

  大同中心小学

  古庄校区

  1.古庄社区;2.古庄新城小区;3.大溪地小区。4.朝元社区田厝;5.菲矿小区,朝元综合楼,洋坂里的解困房(3栋)、电力宿舍楼(4栋)、保险宿舍(2栋)、公安集资楼(3栋)、交警宿舍楼、良种场宿舍楼、林业局宿舍楼、古庄里教育集资楼、交通局集资楼、农业局集资楼、人事局集资楼

  大同东宅小学

  东宅村

  大同康浔小学

  1.康浔村;2.下溪头村

  大同田洋小学

  田洋村

  祥平中心小学

  1.祥桥村祥路顶里、程厝里、后厝里、后沟里、三香里;2.住宅小区:佳展楼、同安人家、大唐三期、新安楼、新都花楼、嘉盛楼、银环佳园、凤祥别墅区、三香电力宿舍楼、农械厂宿舍楼、皮肤医院宿舍楼、兴发楼、上院、同城四季、中央天悦等;3.杜桥村、杜桥教育集资楼

  祥平溪声小学

  溪声村

  祥平过溪小学

  过溪村

  祥平凤岗小学

  凤岗村

  祥平卿朴小学

  卿朴村

  祥平瑶头小学

  瑶头村

  祥平西湖小学

  西湖村

  洪塘中心小学

  1.龙泉村;2.洪塘村洪塘里及下刘里

  洪塘郭山小学

  郭山村

  洪塘苏店小学

  苏店村

  洪塘三忠小学

  三忠村

  洪塘新霞小学

  新霞村

  洪塘埔后小学

  1.埔后村埔后里;2.塘边村面前里、塘边里、御上山里;3.三忠村沟墘里

  洪塘下墩小学

  1.下墩村塔尾后里、大埕东里、大埕宫里、大埕西里、渔池墘里;2.塘边村山仔后里

  洪塘大乡小学

  1.大乡村大乡里、顶厝里、下厝里、后房里;2.龙东社区;3.龙西社区

  洪塘浔江小学

  石浔社区

  洪塘苏厝小学

  1.苏厝村大乡上里、大乡下里、尾厝里、新宅里、白石里;2、洪塘村埔下里

  洪塘新学小学

  新学村

  洪塘新厝教学点

  新厝村

  五显中心小学

  下峰村寨阳、美珠堂、下欧坑、新泉、上峰、下峰、新丰

  五显布塘小学

  布塘村

  五显店仔小学

  店仔村

  五显竹山小学

  1.溪西村;2.竹山村

  五显后垄小学

  后垄社区

  五显军村小学

  1.军村村;2.后塘村的过溪里

  五显宋宅小学

  1.宋宅里、宋南里、大泉里;2.塘边里、垵炉里、马塘里、上厝里、潘厝里;3.五显宫里

  五显后塘小学

  后塘村

  五显振群小学

  1.明溪村;2.三秀山村

  五显四林小学

  四林村

  五显西洋小学

  1.西洋村;2.宋宅村下许里

  汀溪学校小学部

  (汀溪中心小学)

  1.隘头村;2.堤内村、半岭村、前格村和路下村(三至六年级);3.褒美村部分自然村(具体为褒美村的下田洋、路岭、西坑、西坑共和、尖仔山自然村)

  汀溪新路教学点

  路下村(一至二年级)

  汀溪希小教学点

  

  汀溪前格教学点

  

  汀溪半岭教学点

  

  汀溪堤内教学点

  

  汀溪褒美小学

  1.褒美村九房头、圳口尾、下埕、中甲、南洋、观石内、车田、大埔内、峋内、五云自然村;2.古坑村(三至六年级)

  汀溪古坑教学点

  古坑村(一至二年级)

  汀溪西源小学

  1.西源村;2.荏畲村、顶村村

  汀溪建新教学点

  荏畲村(一至二年级)

  汀溪顶村教学点

  

  汀溪五峰小学

  1.五峰村;2.造水村、汪前村、林场

  汀溪造水教学点

  造水村(一至二年级)

  汀溪汪前教学点

  

  莲花中心小学

  1.美埔村;2.溪东村;3.上陵村、罗溪村、淡溪村、军营、西坑、白交祠村、水洋村(三至六年级)

  莲花上陵教学点

  上陵村(一、二年级)

  莲花罗溪教学点

  罗溪村(一、二年级)

  莲花军营教学点

  军营村(一、二年级)

  莲花淡溪教学点

  淡溪村(一、二年级)

  莲花白交祠教学点

  白交祠村(一、二年级)

  莲花西坑教学点

  西坑村(一、二年级)

  莲花小学

  莲花村

  莲花后埔村小学

  后埔村村

  莲花河田小学

  1.蔗内村;2.内田村(三至六年级)

  莲花内田教学点

  内田村(一、二年级)

  莲花栋佐小学

  窑市村

  莲花云洋小学

  云洋村

  莲花云埔小学

  云埔村

  莲花澳溪小学

  澳溪村

  莲花小坪小学

  1.小坪;2.尾林村

  莲花水洋教学点

  水洋村(一、二年级)

  莲花白沙仑小学

  白沙仑农场

  新民中心小学

  乌涂社区

  新民湖柑小学

  湖柑村

  新民艺力小学

  洋厝埔村

  新民西山小学

  西山村

  新民蔡宅小学

  蔡宅村

  新民禾山小学

  禾山社区

  西柯中心小学

  1.西柯社区;2.下山头社区

  西柯西浦小学

  西浦村

  西柯埭头小学

  埭头社区

  西柯丙洲小学

  丙州社区

  西柯官浔小学

  1.官浔社区西官浔、东官浔、官田洋;2.思明工业园、湖里工业园;3.轻工食品园、桃园山庄(一、二期)、西福园;4.环东海域金边工程官浔项目(一)、项目(二)等

  西柯后田小学

  1.后田社区;2.洪塘头社区东亭;3.星海湾(和谐天下)别墅等

  西柯美星小学

  美星村尾厝、坑内自然村

  凤南中心小学

  1.土楼村;2.大埔村

  凤南新塘小学

  新塘村

  凤南后坂小学

  后坂村

  凤南南山小学

  南山村

  竹坝学校

  竹坝经济技术开发区

  梧侣学校

  1.梧侣社区;2.禹州阳光花城、汉景嘉园、新景.城市天骄等

  备注:1.按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学校以道路、溪、河为界划片招生;

  2.各校施教片区原则上含所在村居范围内〈城区除外〉的楼盘;

  附件2

  同安区2016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照顾类别(在照顾类别后的栏目打√)

  1

  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2

  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3

  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职务

  任职

  时间

  4

  规模以上企业中高管人员子女、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职务

  任职

  时间

  5

  “银城113”人才子女

  6

  同安区拔尖人才子女

  7

  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8

  台胞子女

  9

  驻军子女

  申请就读学校

  区相关

  部门审

  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

  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连同佐证材料请于7月25日前送教育局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照顾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详细说明人才引进时间、和要求升学的校名);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重点人才引进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暂)住证 、

  4.劳动合同

  5.参加社会保险

  6.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境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非本区户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区经贸局出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6.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薪资证明材料(2016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8.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15年)

  四、“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

  1.申请表

  2.荣誉证书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台胞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六、驻军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4.监护人现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5.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附件3

  同安区2016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实际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跨片区就读类别

  1.监护人经商(创业),家庭在学校施教区租住(√)

  租住时间

  年月

  证明材料名称

  ①

  ②

  ③

  2.务工(√)

  租住时间

  年月

  证明材料名称

  ①

  ②

  ③

  居 住

  片 区

  学 校

  意 见

  签盖

  年  月日

  户 籍

  学 校

  审 核

  意 见

  签盖

  年  月  日

  区 审

  教 批

  育 意

  局 见

  签盖

  年  月  日

  备 注:

  1.适龄儿童因监护人经商 <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要求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的,可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

  2.监护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租房协议(须经租住地社区签署核实意见)、水电缴费票据等证明材料,于8月2日前送户籍所在地学校和接收学校签署意见(属区外户籍的“户籍学校意见”栏不用填写)。

  附件4:

  同安区2016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实小双溪校区

  同安区大同街道三秀路236号

  7022311

  第一实小芸溪校区

  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西路337路

  7559058

  第二实小

  同安区银湖路

  7120367

  岳口小学

  同安区大同凤山二里87号

  7137103

  进修附小

  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双圳头

  7220041

  阳翟小学

  同安区阳翟村

  7107131

  西柯二小

  同安区西柯镇潘涂社区丁字街121号

  7208110;7208109

  洪塘头小学

  同安区同集中路200号

  7207015

  新星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后宅社区

  7200413

  新城小学

  同安区美峰路666号(BRT潘涂站旁)

  7119992;7119993

  西塘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西塘社区大厝里

  7200092;7208996

  滨城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浦头村

  7110929;7011315

  柑岭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柑岭村

  7195105;7128285

  西洪塘小学

  同安区西洪塘社区

  7126286

  新辉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湖安村

  7106332

  竹坝学校

  同安区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新村

  7265911

  梧侣学校

  同安区同宏路568号

  7395700

  特殊教育

  同安区大同街道康浔村747号

  7135378

  大同中心城西校区

  同安区大同街道育新路200号

  7894933

  大同中心古庄校区

  同安区大同街道古庄村

  7310265

  东宅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村东宅里110号

  7130330

  康浔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康浔村康浔里706号

  7132007

  田洋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田洋村

  7127782

  祥平中心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一里169 号

  7370205;7370213

  溪声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溪声社区下庄里

  7362956

  瑶头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瑶头村新井里164号

  7128336

  西湖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西湖社区

  7896379

  卿朴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村

  7127222

  凤岗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凤岗村岗头里577号

  7128208

  过溪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过溪村委会

  7128769

  洪塘中心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洪塘里221号

  7252819

  郭山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埔墘里1号

  7071787

  苏店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苏店村苏店里6号

  7259068

  三忠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三忠村枋兜里

  7259765

  新霞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新霞村

  7252885

  埔后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埔后村

  7230133

  下墩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下墩大埕东里102号

  7250190

  大乡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大乡村大乡里13号

  7251879

  浔江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石浔村

  7131661

  苏厝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

  7252072

  新学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新学村护国坑里10号

  7251215

  新厝教学点

  同安区洪塘镇新厝村

  7252504

  五显中心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下峰村五显路319号

  7301224;7301509

  布塘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布塘村

  7075285

  店子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店仔村

  7075327

  竹山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竹山村

  7233119

  后垄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后垄村

  7232616

  军村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

  7307731

  宋宅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宋宅村

  7302882

  后塘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后塘村

  7302125

  振群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明溪村

  7233437

  四林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四林村

  7156737

  西洋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西洋村

  7302852

  西柯中心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下山头村

  7110100;7111236

  西浦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西浦村

  7895057

  埭头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埭头村

  7016401

  丙州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

  7231967

  官浔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官浔村

  7011589

  后田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后田村

  7011022

  美星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美星村

  7016202

  新民中心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乌涂村店仔街53号

  7039065

  湖柑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湖柑村

  7055395

  禾山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禾山村后路里42号

  7013284

  艺力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洋厝埔村洋厝埔里20号

  7202336

  西山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西山村

  7057875

  蔡宅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蔡宅村大社里121号

  7058121

  汀溪中心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

  7153937

  褒美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

  7158029

  西源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西源村

  7151135

  五峰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五峰村

  7158558

  莲花中心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美埔村92号

  7052988;7552306

  莲花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莲花村宫边143号

  7051419

  后埔村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后埔村九斗中

  7226225

  河田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蔗内村树兜144号

  7050915

  栋佐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窑市村楼里4号

  7052880

  云洋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云洋村格仔口

  7551998

  云埔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云埔村

  7050917

  澳溪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澳溪村尾厝10号

  7050776

  小坪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小坪自然村

  7053721

  白沙仑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白沙仑农场湖井村

  7050618

  上陵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上陵村

  7052053

  罗溪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罗溪村

  7052053

  淡溪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淡溪村

  7052305

  白交祠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格仔头21号

  7052306

  水洋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水洋自然村

  7053721

  凤南中心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土楼村

  7551132

  新塘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新塘村

  7058893

  后坂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后坂村

  7570977

  南山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村

  13860155636

  附件5: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

  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二、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三、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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